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八號公告第三世多杰羌佛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七之七)
第七十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之師。你的師長已經脫離了菩提心,不以菩提心修行,你還去認同他你就錯了,無論是什麼身份之師,包括法王、尊者、大仁波且、大法師等身份稱謂,只要他脫離菩提心他就不是好的上師,就是已經落入邪見之假聖德了。
第七十五條,認持大法王認證文定是真聖。假使某個大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文給某人,或者兩個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書給這個人,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真的聖者,這是不對的。要看那個認證是勝義的認證還是世相的認證,還是觀湖、測卦、打水造型、轉糌粑丸等等,要分清楚。世相的認證,有認證準確的,也有認證偏離失真的,因此世相認證並不能確定就是聖者,也不能確定不是聖者。就算是認證合法,也要看被認證者是否犯有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只要行持合乎一百二十八條知見的鑒別,就算此人沒有持認證書,他也是真正聖德無疑。
第七十六條,認不可超渡惡鬼。認為只要是惡鬼,絕不能超渡,有這樣的認為,就落入錯誤知見。惡鬼要超渡,不管他有多兇惡,他一樣的是眾生,凡一切眾生皆我們修行人慈悲的對象,而且要早早超度,以免他傷害更多好人。
第七十七條,認魔妖不教化必誅殺。只要是魔和妖,就認為必須把他誅殺了,這樣的認為是錯誤的。魔妖一樣的要教化,一樣的要誅殺。實在無法教化,他又要殘害眾生,當誅殺之,如果有一線教化之機,必須盡力教化不可誅殺,魔妖也是眾生啊。
第七十八條,認夜叉鬼子母不需供食。認為我們不能給夜叉和鬼子母施食子,這也是錯的。夜叉鬼子母一樣的要施食給他們吃,他們一樣的是眾生。只能說他們知見邪惡,我們要教化他們步入正知正見,利益眾生,要想辦法攝化他們,供養他們,讓他們感動,改惡向善。
第七十九條,認學法聞法人必拿錢換。從古至今都有這種現象,學法的,聞法的,進廟的,首先要拿錢來才行,不拿錢來不要聽法學法。以前我在有些寺廟裏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動不動就問:“今天你拿來供養沒有?沒有供養你不要進去啊,你沒有拿錢,不要聽這講經說法,今天是有供養的進去啊!有供養的才能進灌堂飯堂去吃飯,其他的不可以的啊!”這很糟糕的,因為眾生有富裕的有貧窮的,我們要關愛他們,乃至他們實在貧窮,我們還要拿錢給他們,我們不能說必須要他們拿錢才能學法聞法吃飯,這是不正確的,絕對不可以。
第八十條,認聞法者輕慢法音。聞法的人,輕慢法音,隨隨便便,認為反正不用拿錢換了,我就不給供養了,我什麼都不管了,我無所謂了,我就隨便聽就是了,這是輕慢三寶。輕慢法音,就憑這個罪就不能成就。佛法多麼的珍貴啊,怎麼能輕慢呢?你能幫助一點就要幫助一點,但若你實在困難,沒有供養照常應該聽法,聽一次可以,聽一百次,一千次都可以,師父都會幫助你。但如果你有能力,卻同樣自私狹隘,把佛法看得不如你的世間法,你同樣可以聞法,但是你已經種下了成就不了的緣起種子。
第八十一條,認師把壽命轉給弟子。這是常有的歪門邪說,說本師我修法把壽命轉給你,或者轉給你的家人某某了,所以他才活下來,現在這個業力是我在承擔的,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不成立的。師要轉壽命給弟子,可以轉,他轉得成轉不成那是他的心意,他不能給弟子講,因為這是為師者的修行,但實際上因果上是很難轉成的,而應該教化弟子修行自轉。只要是認同師可把壽命轉給弟子,無論師或弟子,都是錯誤知見。
第八十二條,認受學名寺定高僧。認為只要這個人是從某個千人大寺院,或從幾千人的大寺院出來的,他一定就是個高僧了,或者看到他是第一名的頭榜拉仁巴格西就絕對是高僧,這是錯誤的。我告訴你們,此人不一定是高僧,說不定是個壞蛋或混蛋,或騙子,這不一定的,因為高僧是自我修行證道而成的了義實體境,僅憑他來自於哪個寺廟是不能說明問題的。
第八十三條,認拜學多師必是聖。認為有人跟很多師父學過,曾經接受過上千個灌頂,拜過一兩百位大師,說他修過拙火定、時輪金剛、大圓滿,而且還進入了時輪金剛的最頂部,證到了金剛換體禪,你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高僧。你太昏頭!你只從口頭聽講,你沒有依了義,你鑒證了他的頭頂科學檢驗開頂了嗎?神識出入自如了嗎?沒有證實就不一定是金剛換體禪成就者。為什麼不一定?原因很簡單,高不高僧是自己的修持,自己的修持不好,拜過多少師都沒用。所以只要認受學多師就是高僧,就是聖者,已經證聖了,這是錯誤的。
第八十四條,認女眾不如男眾根基好。認為女的沒有男的根基好的,只有男的根器是最好的,是錯誤知見。男女都有根基好的。
第八十五條,認小眾生不如大生命。認為救眾生的時候,先救大的眾生,比如那個牛先救,大象更應該先救,這個小鳥不忙救,這個螞蟻放在最後救,這是錯誤的。一定要眾生平等。
第八十六條,認不解經文空洞念誦。經文的義理不弄懂而只曉得在那兒念經,認為是很有功德的,這是不正確的,念經者首先必須學懂經文。
第八十七條,認借修道場佛塔法會私下斂財。借用修道場,修佛塔,開大法會,實際上自己私下斂財的,這種行為不能認同的,一定要逆反。
第八十八條,認利用布施救災款行貪。打著布施救災旗號大量積招資金,而私下把集的款項拿來自己貪得,這都是錯誤知見,無論是師還是徒弟,貪得一分一厘都是罪業,無論是執行者還是認同者都是錯誤知見。
第八十九條,認修行學佛必放棄勞動。有的人說,他現在為了要修行要學佛,乾脆不要工作了,辭職,只有這樣專心修才修得好,這是錯誤知見。真修行人無論處在何種環境,都一樣是依教奉行,並不是辭職專修才是依教奉行。
第九十條,認皈依後就是佛教徒。認為自己只要皈依了,舉行皈依儀式了,有皈依證了,那自己就是佛教徒了。不對的,皈依後並不代表就是佛教徒,皈依後殺人放火也代表佛教嗎?皈依後整天無惡不作,淩辱眾生,詐騙眾生,歪門邪說,傳播外道,也是佛教徒嗎?不是。要依於戒體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不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才是純凈無垢的正宗優秀佛教徒,大修行德。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我們應該自己深思對照審查,是否犯有錯誤知見。如果有犯以上的錯誤知見一條或者兩條三條,要看這個所犯的輕與重,犯的哪一條,輕的三條,重的一條至兩條,只要你犯了不當下改正,你修任何佛法都不會有受用的!!!你要想得到任何功夫道力都是修不起來的!!!不會有實相顯現的,除非你是外道邪教,出顯邪法,但最後短命而死,打入無間地獄,除此而外沒有第二條路。
修行只有一條正道,如果犯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以後不及時改正,有可能就從那時起終生失掉正法,墮入惡道不得成聖解脫。因此,今天說到的這些邪惡見和錯誤的知見,這是絕對不能犯的,無論你學什麼法,屬于哪一派,只要你犯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你根本就是一個外道人士,你根本就是一個未來的惡果報者,這是必然的、肯定的,十方諸佛一切菩薩皆如是護念此正知正見,凡犯者就成為毒害眾生及自我的毒瘤根種,因此必須告訴大家不可以犯。同時,要注意一個十分重要的認知,有人說“這一百二十八條不是我們這一派的教法,與我們無關。”如果你們有這樣的看法,就種下墮入三惡道的種子了。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無派別之分,是屬于佛教,不是教派獨有,是宇宙因果規律,應對眾生緣起緣滅、惑業因果的本質,故沒有教派性。我在這里給大家打一個比喻:認為毒藥和良藥與我們這一派無關,因為我們是賣布的,不是賣藥的,藥是醫院藥劑師的問題,不是我們要施用的。有這麼一個認知,你就大錯而特錯,雖然是醫院施用具體的藥,但藥性對眾生之作用、效果是無差別的,無論你是做其它任何行道業務,認吃毒藥無害,只要吃下,就會毒死。所以,無論任何教派,只要認或者是不認同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就必須落入相應的因果的自然規律感報里面去。我再給大家舉一個在實修上的一種實例,有一個西藏來的仁波且,拜見了開初仁波且。西藏仁波且說:“我是正宗密乘教派四瑜伽某某派的,我是西藏第一瑜伽大師某某某某的弟子。”他對開初仁波且說:你認為佛教哪一派最高、最好呢?開初仁波且說:哪一派都好,哪一派都不好,知見正就好,邪惡、錯誤知見就不好。這個仁波且說:“你們這一派的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我看過,我們瑜伽士跟它們是沒有關係的,我的拙火定不學一百二十八條知見,一樣生起溫來。”開初仁波且就告訴他:自己沒有派,只有佛教。在商談的過程中,後來他們兩人就施展了拙火定的鑒別,結果,開初仁波且還用出了體外修持拙火定當場給他人治療病立刻痊愈。在最後結束以後,這個瑜伽仁波且就問:“哎呀,我要怎麼樣才能有你這個功夫呢?”“注意一百二十八條知見”,開初仁波且就這樣告訴他。這位西藏仁波且當下很有感受,因此馬上進入知見的鑒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的火溫就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倍,他說:“神了,我修了十六年的拙火定,都沒有這麼一個月的飛躍成就,我同樣修的是從前的法,原來,這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是沒有教派性的、普利行人因果的規律性的法則。”這就是這個仁波且的感受。
我現在必須再次提醒大家:不可以落入其中任何一條,否則就白修行了。在《解脫大手印》裏面,關於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一百二十八條也是其中重要之法的一個部分。我今天說法就略講到這裏。【弟子們: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我聽到你們這樣稱呼,我很慚愧,不要稱我第三世多杰羌佛,就以最平淡的稱呼“師父”就行了。